「資訊路上」是由電訊管理局總監王錫基先生撰寫,
以電訊事宜為題材的專欄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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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零 零 二 年 十 一 月 六 日 網 絡 保 障 與 國 際 合 作 在上星期的專欄,我們提及到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均致力對付電子罪行。除亞太經合組織及國際電聯外,國際刑警亦積極打擊電子罪行,在歐洲、亞洲、美洲及非洲設立地區工作小組。聯合國發表了一份「預防及控制電腦相關罪行手冊」,探討電腦罪行的情況、預防方法及國際合作等議題。歐洲議會草擬出有關電子罪行的國際公約。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亦已發出一套有關資訊系統保安事宜的指引。究竟電子罪行與國際合作之間有著什麼關係? 電子罪行無分疆界,故此國際必須加強合作。試想像,某處的系統感染了病毒,病毒可透過國際網絡傳播開去。我們怎樣去界定犯案的地點?究竟是傳播病毒國家,還是受影響的國家?倘若當中涉及多個國家,又用什麼標準來決定哪個國家擁有司法管轄權?這亦牽涉到引渡及移交程序。種種有關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必須在國際層面予以解決。 此外,我們需要就濫用資訊科技的刑事定義取得共識。如果各國對什麼行為可構成電腦罪行缺乏共識,若干國家可能成為罪惡庇護所,讓不法之徒肆無忌憚進行跨境電腦罪行而無需受到懲罰。 電腦科技日新月異,意味著執法、法律及司法各界必須提昇有關知識和技能,方能應付罪犯濫用資訊科技所帶來的挑戰。若國際社會在培訓執法、法律及司法各界方面互相協調,必能更有效解決執法機關及法院缺乏有關專才的問題。 在發生網絡保安事故時作出有效的協調,對保持網絡暢通非常重要。要預防、識別和處理威脅及擾亂資訊基建的事件,便需要發展預報和危機管理的機制。倘若各國能夠開發一個系統,在發生保安事故期間同步協調,便必定能夠迅速作出回應,加強國家和社區之間的資訊交流。 資訊保安事故近年不斷上升,令人憂慮。這些事故影響了全球數以千計的電腦系統及網絡。全球電訊服務市場在二零零二年的收入預計為9,250億美元,資本開支則是1,800億美元。另一方面,每年因攻擊所引致的累積損失亦以數十億美元計。國際協調及合作,正是打擊罪犯濫用資訊科技和保障網絡暢通的根本。
王錫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