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路上」是由電訊管理局總監王錫基先生撰寫,
以電訊事宜為題材的專欄文集。

 

 

二 零 零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WLAN 的 發 展

  無線區域網絡(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或WLAN)的技術及應用發展迅速。在香港,越來越多商場、咖啡室、會議中心、辦公室、甚至住宅都裝設了WLAN,方便人們隨時隨地上網通訊。電訊管理局的辦公室最近也裝置了一套WLAN設備,供職員及訪客使用。

  WLAN改變我們過往上網的觀念:我們不再局限於利用需駁通天地線的個人電腦,或找插頭插座供手提電腦之用。WLAN應用普及,除了因為它不受電線羈絆,可以在WLAN的覆蓋範圍內任何一點利用無線接駁之外,亦有賴於它無論在操作簡易度、價錢、實用性各方面,都符合用家市場的需要。WLAN的裝設容易、配件選擇多和價錢大眾化。事實上,不少新型的手提電腦和個人電子手帳均內置接駁WLAN功能。此外,WLAN的傳輸速度高,除了可供上網、收發電郵外,還可供需容量較大的應用(例如網上遊戲、網上影院)。

  現時香港的WLAN普遍使用802.11b標準在2.4 GHz頻段內操作,傳輸速度一般可高達11Mbps。此外,5.75 GHz 頻段亦可設置WLAN。近年美國新發展的802.11a標準(或歐洲的HYPERLAN標準),可在5.15 GHz 或5.75 GHz頻段內操作,又以在5.15 GHz頻段內操作較為普遍。802.11a標準的特點是傳輸速度較802.11b快五倍,應用範圍可能更廣泛。

  目前,國際電訊聯盟(ITU)尚未就開放5.15 - 5.35 GHz 頻段供WLAN使用作出任何定案,但由於市場對使用該頻段操作802.11a標準的WLAN的需求甚殷,我們決定在ITU作出決定前率先開放5.15 - 5.35 GHz 頻段,而香港將是最早開放這頻段的先進地區之一。

  我們在一月十七日已向外公布,政府準備開放5.15 - 5.35 GHz 頻段予公眾設置WLAN自用。為配合頻段的開放,以及促進WLAN服務的發展,電訊管理局將設立一類別牌照,容許任何人使用2.4 - 2.4835 GHz、5.15 - 5. 35 GHz及5.725 - 5.850 GHz頻段提供公共WLAN服務。有意提供服務的人士,只需使用合乎牌照中所規定的技術準則的WLAN器材提供服務,便自動成為持牌人,毋須經過申請牌照的程序,惟他們需在開業前向電訊管理局登記,登記費用全免,亦毋須繳付任何牌照費用。

  我相信,這精簡的發牌制度可為市場提供最有利的環境發展WLAN服務。憑著香港人的創業與創新精神,必定能令WLAN進一步普及發展。個人流動辦公室概念的實現,將是指日可待的事。


王錫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