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路上」是由電訊管理局總監王錫基先生撰寫,
以電訊事宜為題材的專欄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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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零 零 三 年 四 月 二 十 三 日 關 於 大 廈 電 訊 網 絡 設 施 的 權 與 責(三) 樓宇內置系統是電訊基本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可讓消費者安坐家中,享用市場上各式各樣高科技及嶄新的電訊和廣播服務。為促進先進樓宇內置電訊系統及「智慧型大廈」在本港的發展,我們在去年十月設立了樓宇內置電訊系統類別牌照,容許業主自行裝設及操作樓宇內置電訊系統。 類別牌照以十分寬鬆的方式發出。任何人士如符合定義的準則,便屬於有關「類別」人士,自動成為樓宇內置電訊系統持牌人,毋須經過申請及批核程序。樓宇業主、立案法團、樓宇管理公司均有資格成為「類別」人士,可根據類別牌照自行裝設及操作獨立的樓宇內置電訊系統。 根據類別牌照的規定,樓宇內置電訊系統可用作為樓宇住戶提供話音及數據服務。有關系統亦是一接達渠道,讓住戶得以享用外來的公共電訊/廣播網絡及服務營辦商提供的服務。住戶可透過樓宇內置電訊系統,享用由外來公共電訊/廣播營辦商提供的各類先進服務,例如寬頻服務和收費電視服務。持牌人亦可向樓宇住戶提供各式樓宇內聯電訊及廣播服務。內聯網平台的設置可為住戶提供各種便利,例如讓他們可經平台預訂網球場,或取得有關發展計劃或屋苑的管理資料。須注意的是,根據《廣播條例》,提供電視廣播服務須另外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領一個電視節目牌照。 上兩星期的文章提過,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固網服務)營辦商擁有進入樓宇的法定權利,可裝設設備及電纜接達至樓宇內的用戶。即使業主已根據類別牌照裝設及操作樓宇內置電訊系統,本地固網服務營辦商的法定權利將不受影響。它們可選擇與業主的樓宇內置電訊系統互連,或者在樓宇內自行裝設系統。為確保樓宇住戶能享用多元化的電訊及廣播服務,類別牌照規定持牌人必須以一視同仁的方式,開放樓宇內置電訊系統予電訊及廣播營辦商進行互連。類別牌照持牌人可與要求互連的營辦商洽商互連協議(包括收取一個合理的互連費)。如持牌人與營辦商無法達成協議,電訊局長可就互連條款及條件(包括互連費水平)作出裁決。有關的互連費用將按成本原則(包括合理的資本成本)釐定。 樓宇內置電訊系統類別牌照將不會影響已設置及操作的樓宇內置電訊系統。假如樓宇內置電訊系統是由固網營辦商或衛星電視共用天線(SMATV)營辦商裝設的話,有關系統已受相關牌照管限,業主毋須操心。 一個配置完善的電纜接駁寬頻網絡,以及可提供一系列嶄新服務的先進樓宇內置電訊系統,是樓宇的重要資產。類別牌照是一個精簡的發牌制度,將促進樓宇內置電訊系統的投資和發展,迎合對先進電訊及廣播服務的需求。
王錫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