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聞 稿
成 功 掃 蕩 非 法 對 外 電 訊 服 務 營 辦 商
電 訊 管 理 局 ( 電 訊 局 ) 於 三 月 四 日 ( 星 期 五 ) 在 觀 塘 採 取 突
擊 行 動 , 成 功 掃 蕩 一 個 非 法 營 辦 對 外 電 訊 服 務 的 營 辦 商 。
行 動 中 共 檢 獲 兩 套 設 備 及 剪 截 了 八 條 電 話 線 。
電 訊 局 發 言 人 警 告 , 根 據 《 電 訊 條 例 》 , 任 何 人 士 在 沒 有 適
當 的 電 訊 牌 照 下 經 營 對 外 電 訊 服 務 , 均 屬 刑 事 罪 行 。 違 例 者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處 罰 款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五 年 。 」
「 在 二 ○ ○ 四 年 , 電 訊 局 共 執 行 了 16 次 針 對 非 法 對 外 電 訊
服 務 營 辦 商 的 突 擊 掃 蕩 行 動 , 共 檢 獲 90 件 器 材 , 總 值 約 港 幣
1,500,000 元 。 在 最 近 的 一 宗 案 件 , 違 例 者 被 處 罰 款 二 萬 元
。 」
「 電 訊 局 會 密 切 監 察 情 況 , 並 採 取 迅 速 及 果 斷 的 執 法 行 動 打
擊 這 類 活 動 。 政 府 會 繼 續 與 業 界 聯 手 打 擊 這 些 非 法 活 動 。 」
電 訊 管 理 局
二 零 零 五 年 三 月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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